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重新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湖财采确临[2019]19941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9]-28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入围单位数量 |
1 |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 25万元 | 一年度内完工项目期 | 2家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的,须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9日-12月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集团)7楼706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注:采购公告中附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现场领售时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现场领售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未按要求获取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如为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QQ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详见二楼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详见二楼大厅显示屏,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视同放弃监督开标的权利)。
十、招标信息发布地址: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ggzy.huzhou.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hzjag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何琴玲 电话:0572-2023137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晓云 电话:0572-2606711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