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0-233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23 |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由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须具有2018年度以来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超过时间不再发售。
地点: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集团大厦)7楼706室。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提供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由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燃气具行业协会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提供2018年度以来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汇至:
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账 号:1205210219000025063
注: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在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0-23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1日14:00时在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信息发布地址: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zjtjt.com)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hzjag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伟
联系电话:186057280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金
联系电话:0572-260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