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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及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08 10:33:21 建安工程 63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18〕15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39号)等文件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州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及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湖州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及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2、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2-254

3、本次招标合作入围银行3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本项目当最终有效投标单位在4家及以上时,取综合得分前3名单位作为中标入围供应商。当最终有效投标单位在3家时,所有最终有效投标单位全部入围。综合得分若有两个或以上并列的,则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报价得分高的排名在前),综合得分相同,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决定排名顺序。当最终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4、协定起存金额1万元起。存放金额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为准

5、定期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期、半年期、1年期;

6、公款存放项目服务期限暂定:3年,服务期满视情况可以考虑续签一个服务周期。

7、本次招标采取先报名后统一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已招标文件上的开标时间为准。

二、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甲方的账户信息保密。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1、参与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提供市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银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22年 8月 8日-2022年 8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凤凰一村14幢)。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10219000025063

4、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统一发送招标文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5、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与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7、参与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9、采购文件报名费用转账凭证。(转账凭证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符合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及报名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58827634@qq.com,报名条件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报名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注意查收。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hzjagc.com)

七、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女士    

联系电话:0572-2606711

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2-2651080

地址:湖州市凤凰一村14幢

2.招标人信息:

湖州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2091671

招标人质疑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2-2022153

地址:湖州市白鱼潭路185号

八、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银行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银行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银行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湖州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