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楼层装修改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楼层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9]-26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楼层装修改造项目 | 一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44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备案;
3、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一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20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6)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浙江省外进浙企业拟参加投标项目建造师须提供备案资料)、项目专职安全员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无在建工程证明;
5、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最近一个季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24日下午14: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9月24日下午14:00分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开标室)
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视同放弃监督开标的权利)。
十、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hzjag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徐丽霞
联系电话:13757076085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侯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