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暖通设备改造及装修改造监理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批准,现就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暖通设备改造及装修改造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9]-26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暖通设备改造及装修改造监理项目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6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
3、项目总监资质类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省外进浙投标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18日-9月23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6)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质证书等(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QQ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创业大道111号中屹大厦7楼706),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信息发布地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hzjagc.com)”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徐丽霞 联系电话:0572-13757076085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侯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